《独臂刀》(英语:The One-Armed Swordsman)是1967年邵氏兄弟出品的香港武侠电影,也是张彻的成名作。该片开启了“新武侠”的时代。《独臂刀王》为其续集。 在2005年,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协会票选为“最佳华语片一百部”第十五名。 本电影亦引申后来的独臂刀案,成为香港经典的民事诉讼案例。当年邹文怀刚成立嘉禾公司,并拉拢王羽拍摄《独臂刀大战盲剑客》电影,被邵氏指控侵犯版权,最后法官判嘉禾胜诉,邵氏不服上诉但被驳回。
代表邹文怀的律师是余叔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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